《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
第1号
《〈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业经2008年1月29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崔杰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各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辖区内住宅房屋的安全管理,并协助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非住宅房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和拨用房产的使用人(单位)对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承担检查、治理、消除隐患等责任,给他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设置于房屋的广告牌匾、通讯等设施设备的所有人在其设施设备可能或者已经对房屋安全造成影响的,应当承担对房屋进行整修、加固的责任;设施设备给他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设施设备的所有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改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资料,非住宅房屋的申请人向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住宅房屋的申请人向所在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在承重墙体上开挖壁柜、洞口的;
(二)在基础、楼面、屋面板上开设洞口的;
(三)拆除承重墙体、梁、板、柱、基础等承重构件的;
(四)改变承重墙体、梁、板、柱、基础等承重构件截面尺寸的;
(五)拆除剪力墙或者改变剪力墙截面尺寸的;
(六)其他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的。
第七条 增加房屋设计荷载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在楼板上增设水池的;
(二)增加楼层,增设楼梯、水平夹层的;
(三)其他超过设计规范规定增加房屋荷载的。
第八条 安装设施和设备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在房屋内安装动力、压力性设备的;
(二)在房屋屋面、立面上设置广告牌匾、供电、通讯等设施设备的;
(三)建造地下室、地下蓄水池的;
(四)其他安装设施和设备等影响房屋安全的。
第九条 申请房屋拆改涉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建造地下室等增加使用面积、改变建筑物外立面,或者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经规划、国土、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房屋拆改质量验收相关资料包括:
(一)设计单位或者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认定材料;
(二)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报告;
(三)申请人的认定书。
第十一条 因施工、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周围房屋安全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施工地点与房屋之间距离为开挖深度二倍范围以内的;
(二)施工、生产经营活动震动烈度达到三度以上时,震源距离房屋五十米范围以内的。
影响程度难以预估范围的,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鉴定机构,根据施工场地地质条件、施工方案以及周边环境情况等因素共同确定。
第十二条 设计使用年限应当按照设计图纸说明的使用年限执行。无设计资料或设计图纸无标明的按照以下年限执行:
(一)木结构、砖木结构一般性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二十五年;
(二)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一般性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三)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一百年。
第十三条 房屋出现下列情形危及使用安全的,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滑移、开裂的;
(二)基础开裂破损的;
(三)墙体开裂、位移、倾斜、风化碱蚀的;
(四)梁、板、柱等钢筋混凝土构件开裂、变形、位移、钢筋锈蚀的;
(五)木质构件腐朽、变形、节点松动的;
(六)钢结构构件或者连接件开裂、锈蚀,焊缝、螺栓或者铆接拉开、变形、松动的;
(七)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安全迹象的。
第十四条 下列公共场所房屋安全鉴定年限为:
(一)教育、卫生、体育、文化、交通、商贸服务等公共场所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每五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二)各类洗浴、室内公共游泳场馆等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每三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三)发生过拆改行为的公共场所每二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四)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公共场所,每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第十五条 危险房屋应当经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确认。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危险房屋通知书》采取下列措施及时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十六条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要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迁出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当在接到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危险房屋通知书》后,按照《危险房屋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及时迁出。
第十七条 危险房屋治理时,设置于危险房屋的广告牌匾、供电、通讯等设施设备,其所有人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 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房屋安全管理监察人员履行职责时,可以责令违法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拒不整改的,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暂扣施工工具、封闭施工现场,强制恢复原状,并采取加固措施,发生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对危及房屋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责任人,由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第十九条 各县(市)的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的通知
2004-12-15
教师[200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有关精神,为贯彻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教师〔2004〕4号)有关要求,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和水平,促进教师专业能力的发展,我部制定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标准》是指导中小学教学人员、中小学管理人员、中小学技术支持人员教育技术培训与考核的基本依据。我部将依据《标准》研究建立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考试和认证体系,促进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与考核的健康发展。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
为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促进教师专业能力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有关精神,特制定《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学教学人员、中小学管理人员、中小学技术支持人员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与考核。
第一部分 教学人员教育技术能力标准
一、意识与态度
(一) 重要性的认识
1.能够认识到教育技术的有效应用对于推进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改革和实施国家课程标准的重要作用。
2.能够认识到教育技术能力是教师专业素质的必要组成部分。
3.能够认识到教育技术的有效应用对于优化教学过程、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作用。
(二)应用意识
1.具有在教学中应用教育技术的意识。
2.具有在教学中开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进行教学改革研究的意识。
3.具有运用教育技术不断丰富学习资源的意识。
4.具有关注新技术发展并尝试将新技术应用于教学的意识。
(三)评价与反思
1.具有对教学资源的利用进行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2.具有对教学过程进行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3.具有对教学效果与效率进行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四)终身学习
1.具有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以完善自身素质结构的意识与态度。
2.具有利用教育技术进行终身学习以实现专业发展与个人发展的意识与态度。
二、知识与技能
(一)基本知识
1.了解教育技术基本概念。
2.理解教育技术的主要理论基础。
3.掌握教育技术理论的基本内容。
4.了解基本的教育技术研究方法。
(二)基本技能
1.掌握信息检索、加工与利用的方法。
2.掌握常见教学媒体选择与开发的方法。
3.掌握教学系统设计的一般方法。
4.掌握教学资源管理、教学过程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方法。
5.掌握教学媒体、教学资源、教学过程与教学效果的评价方法。
三、应用与创新
(一)教学设计与实施
1.能够正确地描述教学目标、分析教学内容,并能根据学生特点和教学条件设计有效的教学活动。
2.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探索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有效途径。
3.能为学生提供各种运用技术进行实践的机会,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4.能应用技术开展对学生的评价和对教学过程的评价。
(二)教学支持与管理
1.能够收集、甄别、整合、应用与学科相关的教学资源以优化教学环境。
2.能在教学中对教学资源进行有效管理。
3.能在教学中对学习活动进行有效管理。
4.能在教学中对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管理。
(三)科研与发展
1.能结合学科教学进行教育技术应用的研究。
2.能针对学科教学中教育技术应用的效果进行研究。
3.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学习业务知识,发展自身的业务能力。
(四)合作与交流
1.能利用技术与学生就学习进行交流。
2.能利用技术与家长就学生情况进行交流。
3.能利用技术与同事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广泛开展合作与交流。
4.能利用技术与教育管理人员就教育管理工作进行沟通。
5.能利用技术与技术人员在教学资源的设计、选择与开发等方面进行合作与交流。
6.能利用技术与学科专家、教育技术专家就教育技术的应用进行交流与合作。
四、社会责任
(一)公平利用
努力使不同性别、不同经济状况的学生在学习资源的利用上享有均等的机会。
(二)有效应用
努力使不同背景、不同性格和能力的学生均能利用学习资源得到良好发展。
(三)健康使用
促进学生正确地使用学习资源,以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四)规范行为
能向学生示范并传授与技术利用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伦理道德观念。
第二部分 管理人员教育技术能力标准
一、意识与态度
(一)重要性的认识
1.能够认识到教育技术的有效应用对于推进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改革和实施国家课程标准的重要作用。
2.能够认识到教育技术能力是教师专业素质的必要组成部分。
3.能够认识到教育技术的有效应用对于优化教学过程、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作用。
(二)应用意识
1.具有推动在管理中应用教育技术的意识。
2.具有推动在教学中开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意识。
3.具有支持教师运用教育技术不断丰富学习资源的意识。
4.具有密切关注新技术的价值并不断挖掘其教育应用潜力的意识。
(三)评价与反思
1.具有促进对教学资源的利用进行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2.具有促进对教学过程进行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3.具有促进对教学效果与效率进行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4.具有对教学管理的效果进行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四)终身学习
1.具有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以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的意识与态度。
2.具有利用教育技术进行终身学习以实现管理能力与个人素质不断提高的意识与态度。
3.具有利用教育技术为教师创造终身学习环境的意识与态度。
二、知识与技能
(一)基本知识
1.了解教育思想、观念和教育技术的发展趋势。
2.了解教育技术的基本概念和应用范畴。
3.了解教育技术的基本理论。
4.掌握绩效技术、知识管理和课程开发的基本知识。
(二)基本技能
1.掌握信息检索、加工与利用的方法。
2.掌握资源管理、过程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方法。
3.掌握教学媒体、教学资源、教学过程与教学效果的评价方法。
4.掌握课程规划、设计、开发、实施与评价的方法。
三、应用与创新
(一)决策与规划
1.制定并实施教育技术应用计划以及应用技术来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的条例与法规。
2.能够根据地区特点和实际教育状况,宏观调配学习资源,规划和设计教育系统。
3.能够有效应用信息技术和统计数据辅助决策过程。
(二)组织与运用
1.能组织与协调各种资源,保证教育技术应用计划的贯彻和执行。
2.能组织与协调各种资源,促进信息化学习环境的创建。
3.能组织与协调各种资源,支持信息化的教学活动。
4.能运用技术辅助教学组织和教学实施。
(三)评估与发展
1.能使用多种方法对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教育技术应用效果进行评价。
2.能运用技术辅助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评价。
3.能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技术体系的不断改进,支持技术的周期性更新。
4.能充分利用技术手段为教师、学生和管理者的发展提供更多机会。
5.能充分运用技术改善教育教学条件,并为教师提供教育技术培训的机会。
(四)合作与交流
1.能利用技术与教学人员就教学工作进行交流。
2.能利用技术与技术人员就学习支持与服务进行交流。
3.能利用技术与家长及学生就学生发展与成长进行交流。
4.能利用技术与同事就管理工作进行合作与交流。
四、社会责任
(一)公平利用
能够在管理制度上保障所有的教师和学生均能利用学习资源得到良好发展。
(二)有效应用
1.能够促进学习资源的应用潜能得到最大化的发挥。
2.能够促进技术应用达到预期效果。
(三)安全使用
1.能确保技术环境的安全性。
2.能提高技术应用的安全性。
(四)规范行为
1.努力加强信息道德的宣传与教育。
2.努力规范技术应用的行为与言论。
3.具有技术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并能够以实际行动维护这种知识产权。
第三部分 技术人员教育技术能力标准
一、意识与态度
(一)重要性的认识
1.能够认识到教育技术的有效应用对于推进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改革和实施国家课程标准的重要作用。
2.能够认识到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是教师专业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3.能够认识到教育技术的有效应用对于优化教学过程、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作用。
(二)应用意识
1.具有研究与推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意识。
2.具有利用技术不断优化学习资源和学习环境的意识。
3.具有积极辅助与支持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应用教育技术的意识。
4.具有不断尝试应用新技术并探索其应用潜力的意识。
(三)评价与反思
1.具有对技术及应用方案进行选择和评价的意识。
2.具有对技术开发进行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3.具有对技术支持进行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4.具有对教学资源管理进行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四)终身学习
1.具有积极学习新知识与新技术以提高业务水平的意识。
2.具有利用教育技术进行终身学习以不断提高个人素质的意识。
二、知识与技能
(一)基本知识
1.了解教育思想、观念和技术的发展趋势。
2.了解教育技术的基本概念和应用范畴。
3.掌握现代教学媒体特别是计算机与网络通信的原理与应用。
(二)基本技能
1.掌握信息检索、加工与利用的方法。
2.了解教学系统设计与开发的方法。
3.掌握教学媒体的设计与开发的技术。
4.掌握教学媒体的维护与管理的方法。
5.掌握学习资源维护与管理的方法。
6.掌握对教学媒体、学习资源的评价方法。
三、应用与创新
(一)设计与开发
1.参与本单位教育信息化建设方案的整体规划与设计。
2.能够设计与开发本单位的信息化学习环境。
3.能够收集、整理已有学习资源并设计与开发符合教学需要的学习资源。
(二)应用与管理
1.能够为教学人员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2.能够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3.能够对学习资源与学习环境的使用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维护。
(三)评估与发展
1.能够对学习资源和学习环境的开发与应用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发展建议。
2.能够对自身的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并反省自身的技术服务和业务水平。
3.能够参与本校教师教育技术应用效果的评估工作,并提出发展建议。
4.能够参与制定本校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方案并实施。
(四)合作与交流
1.能利用技术与教师就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效果进行交流。
2.能利用技术与管理人员进行交流。
3.能利用技术与学生及家长进行交流。
4.能利用技术与同行及技术专家进行交流。
四、社会责任
(一)公平利用
能够通过有效的统筹安排保障所有的教师和学生均能利用学习资源得到良好发展。
(二)有效应用
1.能不断加强信息资源的管理。
2.能不断提高教育技术应用的有效性。
(三)安全使用
1.努力提高技术应用环境的信息安全。
2.能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服务。
(四)规范行为
1.努力加强技术环境下信息资源的规范管理。
2.努力规范技术应用的行为方式。
附录:术语与定义
教育技术(Educational Technology)
教育技术是指运用各种理论及技术,通过对教与学过程及相关资源的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实现教育教学优化的理论与实践。
教学系统(Instructional System)
教学系统是教育系统的子系统,是指为了实现某种教学目的、由各教学要素有机结合而成的具有一定教学功能的整体。
教学设计(Instructional Design)
教学设计又称为教学系统设计(Instructional System Design),是指主要依据教学理论、学习理论和传播理论,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媒体、教学策略、教学评价等教学要素和教学环节进行分析、计划并作出具体安排的过程。
信息(Information)
信息是人、生物和自动机等控制系统所接收和加工的事物属性或运动状态。在教育教学领域有表示教学内容的信息、描述师生特征的信息、反映教学动态过程的信息等等。
信息资源(Information Resources)
信息资源是指以文字、图形、图像、声音、动画和视像等形式储存在一定的载体上并可供利用的信息。
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
信息技术是指能够支持信息的获取、传递、加工、存储和呈现的一类技术。其中,应用在教育领域中的信息技术主要包括电子音像技术、卫星电视广播技术、多媒体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网络通信技术、仿真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等。
教育信息化(Educational Informationization)
教育信息化是指在教育教学的各个领域中,积极开发并充分应用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促进教育现代化,以培养满足社会需求人才的过程。
信息道德(Information Morality)
信息道德是指在信息领域中用以规范人们相互关系的思想观念与行为准则。
信息安全(Information Security)
信息安全是指个人、组织和国家在信息领域的利益保护状态。它涉及到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可控性。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Integrat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to Curriculum)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是指在学科教学过程中把信息技术、信息资源和课程有机结合,建构有效的教学方式,促进教学的最优化。
学习资源(Learning Resources)
学习资源是指在学习过程中可被学习者利用的一切人力与非人力资源,主要包括信息、资料、设备、人员、场所等。在课堂教学中所利用的学习资源也称教学资源。
教师专业化(Teacher Professionalization)
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在整个职业生涯中,通过专门训练和终身学习,逐步习得教育专业的知识与技能并在教育专业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从教素质,从而成为一名合格的专业教育工作者的过程。
终身学习(Lifelong Learning)
终身学习是指社会每个成员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实现个体发展的需要,贯穿于人的一生的,持续的学习过程。
教学媒体(Instructional Media)
媒体是指承载、加工和传递信息的介质或工具。当某一媒体被用于教学目的时,则被称为教学媒体。
教学资源管理(Instructional Resources Management)
教学资源管理是指通过对教学资源的计划、组织、
协调和评价,以实现既定教学目标的活动过程。教学资源管理包括硬件资源的管理和软件资源的管理。
项目管理(Project Management)
项目是指致力于完成具有独特性的产品或服务的一次性工作。学校教育中的项目管理,是指对学校特定教育教学项目的计划、组织、监督与调控。项目管理在学校教育中主要应用于教学系统设计、教学资源开发、教育技术应用和教育改革实验等开发项目与研究课题中。
教学过程管理(Process Management)
教学过程是教学活动展开的过程。教学过程管理就是对这一过程所涉及的各种要素及活动的管理。
学习环境(Learning Environment)
学习环境是指直接或间接影响个体及群体学习的全部外在因素。在学校教育中,学习环境主要包括校园、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和教学软件平台、学习工具、各种学习资源等硬软件物质条件,以及校风、学风、校园文化等精神因素。此外,家庭和社区通常被认为是学生的校外学习环境。
绩效技术(Performance Technology)
绩效是指人们在工作场所中通过一定的活动完成任务所形成的业绩或成果。绩效技术是指应用系统方法,通过对目标和行为的分析、设计、开发、实施、管理和评价,以达到工作业绩最大化的技术。
知识管理(Knowledge Management)
知识管理是指利用适当的技术、方法和机制来促进知识的有效生成、传播和利用的过程。
课程开发(Curriculum Development)
课程开发是指通过需求分析确定课程目标,再根据这一目标选择某一个学科(或多个学科)的教学内容和相关教学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实施、评价、修订,以最终达到课程目标的整个工作过程。